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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藥販售管制新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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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確實管理國內農藥流向、用量和用法監督,防檢局於日前訂定新的管理辦法,規定自2015年12月26日起,將強制要求國內所有農藥行於販售農藥時,必須詢問用途並以白紙黑字開立流向證明,詳實登載眅售之每一筆農藥。若違反規定或登載不實,最高將可處15萬元罰鍰。

希望這個新法的實行,能有效減少國內農藥遭到濫用和野生動物被毒殺的情形。

詳細內容請見 2015年10月06日 中時電子報 湯雅雯/台北報導 「賣農藥不開處方箋 最高罰15萬

路殺社「農業用藥毒害調查」主題行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