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主內容

《農藥管理法》修正案三讀通過,未來販售農藥需開立流向證明!

發表日期
授權條款
創用CC-姓名標示

感謝動植物防檢局的努力,台灣的農藥販售和使用管理往前邁向一大步,《農藥管理法》修正案三讀通過,未來販售農藥需開立流向證明!於2015年12月26日起正式啟動罰則,屆時全台灣超過3500家農藥行,都要依法辦理,否違者將立即開罰。

詳細細節請看以下新聞連結:需開立流向證明 「農藥處方簽」,12/26日起,未遵守者開罰


您可能還會想知道以下內容:路殺社主題行動「農業用藥毒害調查